为全面推进浙商回归创业创新工作,根据市政府经研究,现决定启动永康浙商回归创业创新园二期招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报名条件
申请入园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:
1.企业经依法核准设立,具备独立法人资格;
2.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。优先考虑高科技、绿色环保项目;先进装备制造、新材料、电子信息等产业项目;中国500强或央企对接投资20亿元以上项目;外商独资、中外合资项目;
3.申报项目制造环节应具备较大的增值潜力和较强的核心竞争力;
4.申报项目投资强度、土地产出等须符合《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(2014)》;
5.申报项目亩产税收须符合《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(2014)》且不低于20万元/亩;
6.申报项目容积率不低于1.3;
7.申报项目须符合相关环保要求。无酸洗磷化、电泳等工艺,废水和废气符合排放标准,固废合理利用等;
8.申报项目的万元增加值消耗吨标煤须低于0.49;
9.申报项目的设备投资须占固定资产投资的40%以上;
10.申报项目的建筑密度须在50%以上,但不得高于65%;
11.申报项目的非生产性建筑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%,非生产性建筑面积须少于总建筑面积的7%。
二、我市2013年税收排名在200强以内且亩产税收超过20万元/亩的企业,或亩产税收超过20万元/亩的其他成长型企业,申请报名参照上述条件执行。(2012年入选浙商回归项目库的企业,由永康市招商局负责通知报名)
三、报名材料
申请入园报名的企业须携带以下材料(纸质材料请加盖公章):
1.申请企业用地申请报告(省外浙江籍企业须在报告中表述企业名称、注册资本、占地面积、员工人数、生产产品、税收排名、缴纳税金、利润等基本情况;本市企业提供企业概况、申请项目概况、需用地面积等)及具备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2013年度审计报告一份、验资报告复印件一份(须加盖申请企业注册所在地工商部门公章);
2.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;
3.申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;
4.申请企业2013年度纳税证明;
5.申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(包括项目概述,承办企业基本情况,市场预测和产品方案,工程技术方案,项目实施条件,环境保护、消防、职业安全、工业卫生等措施,合理用能、节能、循环经济等措施,企业组织、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,项目实施计划,结论等10个方面内容)一份及电子文档;
6.申报项目相关发明专利证书。
四、报名时间、地点与联系方式
1.报名截止日期:2014年4月28日,逾期不再受理;
2.报名地址:永康市招商局招商科(总部中心金典大厦1楼);
3.联系电话:0579-87016588;
4.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招商局负责解释。
永康市招商局
永康市经信局
2014年3月5日